属于合理。因为被担保人和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方式的,将推定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那么按照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即被担保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被担保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保证责任中,债务人与保证人并无先后之分,保证人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对抗债权人。
如果是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是可以的。
连带责任保证是可以的,一般保证是不行的
合理。。合法!
不合理